Page 164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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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扶贫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认真抓好协
              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扶贫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的检查、督
              促、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997年11月,曲靖撤地设市,曲靖地区行署扶贫办改称曲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单
              位级别、机构、职能、编制保持不变。

                   2001年12月24日,《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
              施意见》明确曲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机构、编

              制不变。
                   2002年3月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曲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10个,
              其中行政编制8个、为机关后勤服务的事业编制2个。市政府对曲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
              能进行调整,增加了4项职能:拟定全市扶贫资金年度分配计划,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小额信贷、易地开发、安居温饱等扶贫项目;配合审
              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配合农业、水利、林业、畜牧、

              交通、财政等部门,共同抓好专项扶贫工作。同时,50万元以下的信贷扶贫项目审批权
              限转移下放到县(市、区)。

                   2003年3月20日,市扶贫办成立党组,冯学志、侯文通、张乔明为党组成员,冯学
              志任党组书记。是年8月18日,《曲靖市编委关于曲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增加人员编制

              请示的批复》确定市扶贫办人员编制13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为机关后勤服务的事业
              编制4个,单位机构、职能保持不变。
                   2005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为市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机构、编制保持不变。
                   2007年4月29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扶贫办增加行政编制4个,同时收回为机

              关后勤服务的事业编制1个。增加后,市扶贫办共有编制16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为
              机关后勤服务的事业编制3个。

                   2007年7月2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扶贫办增加行政编制3个(副主任2
              个)。增加后,扶贫办共有编制19个(行政编制16个、为机关后勤服务的事业编制3

              个)。处级领导职数5个,其中主任1个、副主任3个、纪检组长1个。
                   2010年9月,曲靖市开始机构改革。9月14日,市委、市政府将市人民政府扶贫开
              发办公室(市扶贫办)由议事协调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2月

              3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方案,调整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办)的职
              能职责,加强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办)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

              建设工作的职责,并明确“易地开发扶贫项目评定审核”为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市扶贫办)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市扶贫办主要有8项职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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