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5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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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扶贫管理
题进行再次清查梳理和纠错纠偏,共清退错评对象37721人,补录漏评对象27343人。
2018年6月,国务院扶贫办再次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要求
对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映出来的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扶贫对象漏评、错评、
错退等问题进行整改。在该次工作中,省扶贫办组织省级工商、车管、房管、住建、税
务、人社等部门,首次运用数据信息共享和分析比对手段,对有价值较高车辆、有商品
房、有公职人员、有开办公司企业等经营实体、个人纳税额较高等过去难以了解和掌握
的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交换,并将比对结果反馈各州(市)、县(市、区)进一步入户实
地核实情况。是年,全市通过精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收入等信息,共清退错
评对象109527人,整户补录漏评对象22094人,补录未整户识别导致的“户漏人”16482
人,脱贫回退错退对象2427人。
2019年7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适时
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的重要指
示精神,全面完成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及省对州、县市党委、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
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云南省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工作实
施方案》要求,全市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再次进行“回头看”,再次清退
错评对象13202人,脱贫回退错退对象户363人。通过近3年努力,全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得到彻底“清洗”,实现从“基本精准”到“比较精准”再到“更加精准”的巨大转变。
二 精准退出
(一)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
2016年9月7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
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
方案》,明确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退出程序:贫困人口退出程序为入户调查、村
“两委”商议、村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公告、县审定销号;贫困村退出程序为村申请、
乡镇审核、县(市、区)审定公告;贫困乡(镇、街道)退出程序为乡(镇、街道)申
请、县(市、区)审核、市审定公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验收、审批);贫困县退出
程序为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批准退出。
2019年9月27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
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曲靖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曲靖
市2019年度贫困乡退出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完善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退出程序:贫困县
退出程序为县级申请、州(市)审核、省级核查和实地评估检查、公示审定、批准退出,国
家按当年退出县20%的比例进行抽查;贫困乡退出程序为乡(镇、街道)申请、县(市、区)
审核公示、市级考核、综合评定、考核报告、结果通报;贫困户、贫困村退出程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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