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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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三 劳动力转移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从
农村流向城镇。为适应农村劳动力变化形势,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列
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城镇化”和“西部大开发”,探索城乡统筹就业的新途径。各县
(市、区)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保障
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劳务输出,进行信息网络建设和职业中介服务。
1992年,曲靖地区有序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行署劳动局与江苏省吴县、
江阴等地签订1000余人的劳务输出合作协议,组织劳务输出208人,拉开农村富余劳动
力劳务输出序幕。
1995年,地区行署劳动局下发《关于劳务输出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劳务输出工作
的开展。翌年,全区加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农村劳动力跨地区
流动就业行为,对流动就业人员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证卡合
一”的管理制度。
2002年,曲靖市取消流动就业管理费收费项目,不再向流动就业人员收取劳动力管
理费和有关“证、卡”费用,减轻流动就业人员负担。是年,全市组织劳务输出1.83万
人,实现当年组织劳务输出突破万人的新纪录。翌年,会泽县、富源县从贫困乡镇输出
劳务人员3081人(会泽县681人、富源县2400人),主要输往广东省深圳市和惠州市。
2004年,市政府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
扩大就业渠道。各县(市、区)设立“劳务输出报名、咨询服务”窗口,开展外出务工
一般常识、择业指导、求职报名、组织输出等服务,建立输出人员档案、开展输出后
跟踪管理服务。是年,会泽县、富源县输出贫困地区劳务人员2.13万人(会泽县1.23万
人、富源县0.9万人),占输出计划的119%。
2005年,市政府对劳务输出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把劳务输出纳入各级政府就
业再就业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市建立起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
输出模式,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市内外协调推进的输出网络。是年,全市共组织劳务
输出8.2万人。
2006年,全市建立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设农
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全年,全市共37户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39.63万元,3.5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91237人。
2007年,曲靖市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转移农村劳动力113883人,其中有序输出就业42157人。
2008年,全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依托再就业扶持政策,开展
“2008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农民工进城务工“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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