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8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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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第六章  教科文扶贫










                                             第一节 教育扶贫





                 一 义务教育普及

                 (一)初等教育普及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有序推进,在逐步解决温饱的同

            时,发展农村教育、普及小学和扫除文盲被提上地委、行署的议事议程。
                 1982年9月,地区行署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把普及小学教育作为工作重点。1翌年3

            月,全区山区普及小学教育和扫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12月,明确适龄儿童入学
            率、一般农村小学毕业率、分散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小学毕业率等指标,提出基本实现
            “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目标。

                 1984年,曲靖市(县级)和陆良县,经省、地检查验收合格,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
            务,成为曲靖地区首批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两个县(市)。此后,各县(市)逐年分批

            次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至1990年10月,会泽县通过地、省检查验收。至此,全区9
            个县(市)、139个乡镇、1730个村公所(办事处)全部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曲靖

            地区成为全省第二个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的地区(州、市)。
                 (二)小学段义务教育普及

                 1990年7月,全区召开教育整体改革、实施义务教育实验乡镇工作会议,部署推进
            全区小学段义务教育普及(简称“普六”)工作。翌年11月,地区行署教委制定《全区
            1990—2000年义务教育规划》,明确全区每年均要有一批村完小要达到实施小学段义务

            教育必备办学条件标准。
                 1992年,全区有324所村完小实现“普六”,曲靖市(县级)越州、三宝、西山、

            城关,罗平县罗雄,寻甸县仁德,会泽县钟屏,陆良县马街、三岔河,宣威县落水等10
            个乡镇实现小学段义务教育。1993年,曲靖市(县级)、陆良县通过检查验收,实现小

            学段义务教育普及目标。1994年,马龙县通过检查验收。1995年,罗平、师宗、富源、
            宣威4个县(市)通过检查验收。1996年11月,寻甸、会泽两县的“普六”工作及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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