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0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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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200元的“532”标准逐月发放奖励性绩效,赢得“五面红旗”的村(社区)一次性奖励
10万元,充分激发争创动能。以联促争,将村(社区)、村(居)小组干部待遇和责任
捆绑,共联共担,争到都享荣誉、都有待遇,全面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师宗县强化评选
结果运用,将争创结果与村组干部的“票子、帽子、面子”挂上钩,每获1面红旗,村
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奖励300元,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总支委
员、村委委员每人每月奖励200元,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将
未获旗的村(社区)倒排为后进村,进行整改提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当年评优
评先资格,并进行问责,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对获旗的
村(社区)由县委、县政府发文命名表彰;对未获旗的村(社区)加大通报力度,让老
百姓看得见、让村干部有压力。富源县结合“红旗村(社区)”推选工作,明确在脱贫
攻坚期间,被命名的“红旗村(社区)”不单独进行物质奖励,统筹到脱贫攻坚“对标
争先”活动“年度脱贫优秀奖”“脱贫摘帽先进奖”进行发放;对获得“百日会战达标
奖”“年度脱贫优秀奖”的村(社区),分别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
会主任一次性奖励3000元,给予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一次性奖励2500元,根据
所辖村(居)民小组数量,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专项用于
奖励其他村组干部。对获得“脱贫摘帽先进奖”的村(社区),分别给予村(社区)党
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次性奖励4000元,给予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一
次性奖励3500元,根据所辖村(居)民小组数量,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3000元的标
准给予奖励,奖励专项用于其他村组干部。
(五)示范引领
2018—2020年,各县(市、区)党委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通过
这一抓手促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在活动实施中,把“五面红旗”推选作为基层党组织
“比武”平台,以“争”为手段、“创”为行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创新思路,切实将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党组织、量化到一线干部、传导到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示
范效应,达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目的,最终实现基层党建水平、综合服务能力、
集体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环境、群众文明素质、群众满意程度“六个同步提高”。争
创过程中,实施“亮旗、树旗、夺旗、护旗”行动,通过严密的争创体系把好的选出
来、把标杆竖起来。亮旗,就是亮出争创标准和程序,摆出了“擂台”,列出了比赛
“科目”。树旗,就是细化措施、责任、时限,使工作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夺
旗,就是明确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让村组干部形成争了才有荣誉、争了才有待遇、
争了才有发展的观念。护旗,就是建立动态评定管理机制,打消基层党组织“松口
气、歇歇脚,一次创建一劳永逸”的懈怠思想,防止创建工作热闹一时、虎头蛇尾。
陆良县制定《关于在全县村(社区)开展“打好五张牌,争创红旗村,争当红旗手”
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各村(社区)挂钩联系领导牵头负责联系村的创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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