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0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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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200元的“532”标准逐月发放奖励性绩效,赢得“五面红旗”的村(社区)一次性奖励
            10万元,充分激发争创动能。以联促争,将村(社区)、村(居)小组干部待遇和责任

            捆绑,共联共担,争到都享荣誉、都有待遇,全面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师宗县强化评选
            结果运用,将争创结果与村组干部的“票子、帽子、面子”挂上钩,每获1面红旗,村
            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奖励300元,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总支委

            员、村委委员每人每月奖励200元,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将
            未获旗的村(社区)倒排为后进村,进行整改提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当年评优

            评先资格,并进行问责,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对获旗的
            村(社区)由县委、县政府发文命名表彰;对未获旗的村(社区)加大通报力度,让老
            百姓看得见、让村干部有压力。富源县结合“红旗村(社区)”推选工作,明确在脱贫

            攻坚期间,被命名的“红旗村(社区)”不单独进行物质奖励,统筹到脱贫攻坚“对标
            争先”活动“年度脱贫优秀奖”“脱贫摘帽先进奖”进行发放;对获得“百日会战达标

            奖”“年度脱贫优秀奖”的村(社区),分别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
            会主任一次性奖励3000元,给予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一次性奖励2500元,根据

            所辖村(居)民小组数量,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专项用于
            奖励其他村组干部。对获得“脱贫摘帽先进奖”的村(社区),分别给予村(社区)党

            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次性奖励4000元,给予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一
            次性奖励3500元,根据所辖村(居)民小组数量,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3000元的标
            准给予奖励,奖励专项用于其他村组干部。

                 (五)示范引领
                 2018—2020年,各县(市、区)党委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通过

            这一抓手促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在活动实施中,把“五面红旗”推选作为基层党组织
            “比武”平台,以“争”为手段、“创”为行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创新思路,切实将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党组织、量化到一线干部、传导到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示
            范效应,达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目的,最终实现基层党建水平、综合服务能力、

            集体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环境、群众文明素质、群众满意程度“六个同步提高”。争
            创过程中,实施“亮旗、树旗、夺旗、护旗”行动,通过严密的争创体系把好的选出
            来、把标杆竖起来。亮旗,就是亮出争创标准和程序,摆出了“擂台”,列出了比赛

            “科目”。树旗,就是细化措施、责任、时限,使工作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夺
            旗,就是明确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让村组干部形成争了才有荣誉、争了才有待遇、

            争了才有发展的观念。护旗,就是建立动态评定管理机制,打消基层党组织“松口
            气、歇歇脚,一次创建一劳永逸”的懈怠思想,防止创建工作热闹一时、虎头蛇尾。

            陆良县制定《关于在全县村(社区)开展“打好五张牌,争创红旗村,争当红旗手”
            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各村(社区)挂钩联系领导牵头负责联系村的创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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