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9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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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扶贫模式创新
更注重村(社区)横向之间的对比,确保评选出的村(社区)立得住、过得硬。坚持半
年一评、动态管理,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立即撤销“红旗村(社区)”称号,每开
展新一轮评选时,对已获红旗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继续保留,不符合
标准的,撤销“红旗村(社区)”称号,打破“一次创建一劳永逸”的惯例,确保红旗
“授得出”,也“收得回”。同时,根据“红旗村(社区)”推选情况,倒排一定比例
“后进村(社区)”,对审定为“后进村(社区)”的,当年不得推荐为各类评先评优
对象。对“后进村(社区)”实行重点管理,建立专门台账,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
力措施进行整顿提高,一个推选期内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对村
(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定为“后进村(社区)”的,对党组织
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或调整。麒麟区在全区 134 个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自评的基础
上,由14 个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成效,每类分别推荐 2-3 个“红旗村(社
区)”。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抽调20余个区直相关单位的60名工作人员,成立6个联合
评审组,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各镇(街道)分类推荐的“红旗村(社区)”,采取实地
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分和名次排序,
并征求牵头部门意见建议,提出了红旗村(社区)初评建议名单。分别征求区纪委、
区扫黑办、区人居办、区执法局、区信访局等部门的意见,直接剔除4个存在“一票否
决”情况的村(社区)。区委常委会按照“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审定把
关,及时公示评选结果,确保评选结果真实、有效,经得起检验。
(四)奖惩激励
至2020年,全市开展“五面红旗”创建活动中,各县(市、区)党委持续健全完
善配套奖惩激励机制,形成“争有荣誉、争有待遇、争有发展”的鲜明导向,推动各
村(社区)全力以赴“比武夺旗”。以奖励引导“争旗”,每争得1面红旗,按村(社
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每人每月300~500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书记、
副主任每人每月200~300元,其他村组干部每人每月100~2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性绩
效;赢得2面红旗及以上的,累计叠加奖励;同时争得5面红旗的村(社区),一次性奖
励村集体5万元,其中40%用于补助村级班子成员,60%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发展壮大
村级集体经济,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红
旗村(社区)”争创结果作为村组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符合有关政策和条件的,
根据工作表现择优授予“红旗标兵”等称号,优先推荐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或报考乡
(镇)公务员,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优先考虑推荐为“百
名好支书”,优先推荐为学习培训对象,在基层旗帜鲜明地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
向。麒麟区采取“四个促争”手段,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平均主义”,推动镇
(街道)、村(社区)、小组“三级”共争共创。以奖促争,对每争创赢得1面红旗的
村组干部,按照书记、主任500元,副书记、副主任、监委会主任300元,其他村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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