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4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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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第五节 以工代赈
一 项目概况
1984年以后,国家先后实施粮棉布以工代赈、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工业品以工
代赈、粮食以工代赈、江河治理以工代赈、国营贫困农场以工代赈6批规模较大的以工
代赈计划。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地委、行署利用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
和以工代赈辅助兴修水利政策,全面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农民通过参加
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增加收入,全区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主要是被国家和省列
为贫困县的会泽县、宣威县、富源县、寻甸县4个县所辖的部分乡镇和村。
1984—1987年,全区主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在贫困地区修建公路和小型水利工程,
共筹集资金887.92万元投入公路建设。其间,马龙县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修建公路13条153
千米,当年竣工受益。1986年,交通部召开“全国动用粮棉以工代赈修建公路航道经验
交流会”,马龙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被授予全国以工代赈修路先进典型。
1988—1995年,全区持续推动以工代赈,主要是对受援区进行“山、水、林、田、
路”综合开发的治理。同期,为加快稳定解决贫困地区温饱问题,全区以工代赈主要是
“以粮养粮”,即通过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自给水平,建设的内容主要
以基本农田为主。扶持范围主要为富源县和曲靖市(县级)、马龙县、宣威市、罗平
县、师宗县、陆良县6个县的24个省定老游击乡。“八七”扶贫攻坚中,省政府决定对
会泽县、寻甸县、富源县3个贫困县和全区37个攻坚乡中的19个乡进行以工代赈扶持。
1996—2020年,全市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以工代赈,除资金投入方
式有所变化外,以支付劳务报酬取代直接救济的扶持方式持续未变。其间,全市受援范
围为会泽县、宣威市、富源县、师宗县和罗平县5个县(市)所辖的乡镇和村,特别是
受援区域内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集区和特
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重点是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
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涵盖县乡村公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草场
建设、小流域治理,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二 项目实施
1984—1989年,全区通过以工代赈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1990—1995年,
全区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4416.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350.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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