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2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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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大幅增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
2015年,全市农村及县镇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人每年600元,初
中每人每年800元,对寄宿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增加每人每年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2017年,全市实现义务
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2016—2020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补助303727.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23.53万人次,资金
220704.93万元;383.89万人次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97971.77
万元,全市贫困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切实减轻,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
2016—2020年曲靖市义务教育资助情况表
表6-1-3 单位:人次、万元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营养餐改善计划
年份
资助学生 资助金额 资助学生 资助金额 资助学生 资助金额
2016 1140285 66509.43 703569 44776.79 1281545 61449.06
2017 1146237 65659.01 719142 44713.29 1254426 61073.33
2018 1150071 61312.47 748816 45906.48 1236367 59920.49
2019 1155579 59145.15 585306 33069.18 1225181 57908.22
2020 1036194 51101.75 472212 24894.05 807097 38346.88
合计 5628366 303727.81 3229045 193359.79 5804616 278697.98
(三)普通高中资助
2003年,全市对考入普通高中而家庭特别困难、面临辍学的在校学生按每年每生
400~600元标准救助。2005年,对曲靖市范围内就读的高中优秀学生每人每次奖励600
元,对普通高中按在校学生15%的比例给予住校特困生每生每月2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
补助10个月。2015年,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
予一等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2016年,实施建档立卡等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
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
费。2017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每
生每年2500元生活费补助。
2016—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共264148人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金额32108.11万
元;153829人次享受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金额7878.27万元;
100664人次享受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金额12387.42万元,实现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因学致贫、因学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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