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6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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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理办法》,明确“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资金是用于扶持全市162个贫困村的专项
              扶贫资金。该办法明确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明确加强
              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及资金调整幅度;明确项目建设实施物资采购,完工后上报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组织各级部门对建设项目审计检查;明确各县(市、区)应安排必要
              的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开展及考核奖励;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项目实

              施单位存在专项扶贫资金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有关部门视其情节依法严肃处理。
                   2009年7月22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曲靖市“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

              法》,明确“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资金是用于扶持全市9个乡(镇)91个村委会的专项
              扶贫资金。该办法在《曲靖市“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删

              除资金调整幅度及工作经费的相关规定,增加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投向的规定,明确资金
              投向重点用于户“八有”、自然村“六有”建设;明确提出建设项目需要招投标的应严
              格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2012年12月6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曲靖市山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
              法》,明确山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资金是用于扶持山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的专项扶贫资

              金。该办法对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基本与“整乡推进”的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规定相同。

                   2015年4月1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曲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信息公开,该办法首次明确了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内容、方式、时间及质询举报渠道等。4月30日,为加强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结合曲靖实
              际,出台《曲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稳定

              增长机制,确定分配原则及分配重点;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立负面清单,按照规定
              提取使用扶贫项目管理费用;明确建立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机

              制,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明确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绩效
              评价制度,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配套实行定期审计和检

              查制度。
                   2016年4月1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曲靖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对财

              政支持脱贫攻坚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建立和创新四项机制,建立精准投放机制、完善竞
              争性分配机制、健全“四到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资金整合机制,扶贫资金监
              管不断强化,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10月14日,为改革纳入统筹整合资金的管理

              方式,市委、市政府印发《曲靖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方案明确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市级部门不得

              限定具体用途,并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下达时限提出明确要求。是年,曲靖市成立统筹
              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深入会泽、宣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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