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4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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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四、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脱贫支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每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
贫资金10亿元以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6亿元以上,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
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加大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规范扶贫领域
融资,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赋予贫困县更充分的
资源配置权,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资金。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
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县级脱贫
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
任,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
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
(二)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
放贷款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
营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扶贫信贷投放,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在脱贫攻坚中
的作用,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
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规范用好小额信贷扶贫政策,提高有信贷
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获贷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
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完善风险补
偿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推动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展
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
险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
等险种。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
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企业用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绿色通道”及有关鼓励政
策。(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三)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编制贫困地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
用脱贫的潜力。贫困地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审查
批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计划、工矿废弃复垦利用计划向贫困
地区倾斜。脱贫攻坚期内,每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安
排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利用节余指标,允许在省域内调剂使用。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
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推动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贫困地
区符合条件的补充和改善耕地项目,优先用于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所得收益通过
支出预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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