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8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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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强化对县委书记推进
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未经省的批准,市级以下不
得开展第三方评估。改进约谈县(市、区)领导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
随时约谈。完善监督机制,组建市委巡查督查组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常态化巡查督
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
民主党派监督作用。
(三)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全面强
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突出政治功
能。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县为单位组织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
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
官、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建立健
全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机制,通过探索在乡(镇)建立青年
人才党支部,为每个贫困村储备2-3名35岁以下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全面向贫
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在贫困
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支持党员创办领办脱贫致富项目,
完善贫困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
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从县以上党政机关选派过硬的
优秀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加强考核和工作指导,对不适应的及时召回调整。派出单位要
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捆绑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建
工作责任落实。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
核的重点内容。对不重视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约谈
提醒有关责任人,后果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四)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对不能胜任
的要及时撤换,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问责。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
任,保证贫困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轮训一遍。对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通
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提升研究攻坚问
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法,
提高实战能力,增强精准扶贫工作本领。加大对贫困村干部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党组织
书记集中轮训一次,突出需求导向和实战化训练,着重提高落实党的扶贫政策、团结带
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加强对扶贫挂职干部跟踪管理和具体指导,采取“挂包结
合”等方式,落实保障支持措施,激励干部人在心在、履职尽责。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
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
党政正职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大胆提
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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