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2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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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2000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推进,参保人数达到16.34万人,收缴养老
保险费7650万元。全年领取养老金待遇770人,共发放金额13万元。正常退保490人,退
保金额40万元。
2001年10月,曲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成立,民政部门管理经办的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入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2002年3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工作机构、职能移交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能正式
移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5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02年下半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安排意见》,对各县
(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提出明确工作任务和移交要求。市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划归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年底,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基金滚存达8727.7万元。
200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普遍建立劳动保障所(站),并将原在乡镇民
政所管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移交到劳动保障所(站),规范管理经办工作机构。
2004年,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至年底,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基金滚存达8900万元。
2005年3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化发
放的通知》,全市共计享受待遇人员5363人,发放金额52.4万元。
2006年,全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持续
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扩大,扩面对象主要是福利企业和工矿
企业农民工,全年扩面12319人,超额完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扩面任务,保费
收入500万元。在全市及时推行农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农村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
放工作得到巩固和完善。年底,共发放养老金6894人,发放金额61.19万元。
2007年,全市继续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超额完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达
的农村养老保险扩面任务,扩面5300人;市政府确定麒麟区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县。全市七县一市二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共发放养老金
8411人,发放金额69.59万元。
2008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全市建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该意见结合曲靖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
及社会承受能力,采取自愿参保、自愿选择缴费标准和档次的原则,实行政策引导、个
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方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由个人、集体和
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实行“县级统筹,属地管理”。年底,各县(市、区)制定出台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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