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3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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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社会保障扶贫
应本地的实施细则,全市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253人;出台《曲靖市村(社区)
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对村(社区)干部实行养老保险补贴,并把其纳入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年全市领取养老保险人员达9726人,共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82万元。
二 新农保
2009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
府补贴相结合,以及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新
农保制度。富源县被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俗称新农保)第一批试点县。12月,
市政府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明确了缴费补贴、统筹层次、机构编制、工作
经费、信息化建设等问题,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富源
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富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新农保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年底,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5.95万人。
2010年10月,师宗县被列为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
政府成立曲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街
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具体经办业务;
乡镇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村委会(社区)设协办员,全市形成市、县、乡、村(社
区)四级自上而下经办管理网络。年底,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7.59万人。
2011年7月1日,全市启动麒麟区、沾益县、罗平县、马龙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并同
时在新农保6个试点县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云南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出台《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农村
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政府补贴,
村委会(社区)协办员补贴金额等相关内容。各试点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并召开启动会议和年满6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发放仪
式。年底,6个试点县(市、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30.97万人,享
受待遇人数26.61万人,全年共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7562.6万元。
2012年7月1日,全市启动宣威市、会泽县、陆良县新农保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
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和各试点县(市、区)成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试点工
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乡镇(街道)依托劳动保障平台,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各村委会(社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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