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0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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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单》及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与医保支付系统中打印的结算单、发票一致,能够准确显示建
            档立卡人员各项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在医保系统“四重保障”的即时结报。

                 2018年8月,全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市卫健委分别在宣威市、会泽
            县举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会,由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工程师进行专题培训,推
            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录入工作。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将服务数据如血压、血糖等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记录后录入系统。2019年建档立卡签约服务人口录入619363
            人,2020年建档立卡年签约服务人口录入 632334人,“应签尽签,应服尽服”的同时做

            到“应录尽录”。
                 (三)医疗倾斜政策
                 2016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曲靖市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

            《曲靖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围绕让建档立
            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的目标,建立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机制,努力实现“九个确保”,切实
            将健康扶贫政策及措施落到实处,惠及全市贫困人群。

                 2017年,全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推行医疗保障“三覆盖、两倾斜、两加大、
            一窗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

            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
            助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逐步完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

            施。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扶贫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对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

            口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5%,从原来300元提高到315元。提高各级医
            疗机构报销比例。从当年1月1日起,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2017年由1万元

            降到5000元),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2017年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政策范围内
            报销比例提高到70%。将高血压Ⅱ至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等3种疾病纳入城乡居

            民的慢性病门诊管理。7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曲靖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
            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大病救治范围和救治对象,提出组织实施办法。全市
            各地区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曲靖市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

            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
            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

            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
            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耐多药结核等9类15个

            病种的大病患者开展救治。终末期肾病和重性精神病救治,相关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
            报销,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补助10%。其他7类13种大病救治,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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