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5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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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党建引领扶贫
三 考核评价
2018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单位不同实际,制定出台《曲靖市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精
准化、差异化考核,推动基层党建责任落到实处。对分值权重进行差异化设置,将抓党
建促脱贫攻坚细化为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村组活动场所
管理使用、领导基层治理、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管理、村组干部队伍建设、乡(镇)
“七小”设施建设、实施“万名党员进党校”8个大项,将宣威、会泽、富源、师宗、
罗平5个贫困县分值权重从30分提高到44分(总分110分)。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
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暗访督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
市委派出工委日常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全程纪实台账。在书记抓党建
述职评议考核中,明确民主测评占20%,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得分占80%,避免考核凭
印象、评定靠感觉。其中,脱贫攻坚成效作为一票否决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排名靠后
的,书记抓党建不得评为“好”的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评
分,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定等次依据。综合评定为“好”的党
组(党委)书记,干部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授予年度“党建工作先进个
人”称号;评定为“一般”的,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评定为“差”
或者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般”的,对党(工)委书记、组织部部长进行诫勉。把抓党
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坚持每年
下发责任清单,每季度开展综合调研检查。推行以抓基础、抓重点、抓特色,清单化
管理、项目化实施、现场化推进、暗访式督查、点名式通报为主要内容的“三五工作
法”。围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等,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市、区),约谈相关
责任领导,追究时任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节 载体搭建
一 “三联三争”机制
2018—2020年,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部署,曲靖市委围
绕破解“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程度不高”难题,探索建立平台联
建、资源联合、利益联结,基层支部争红旗、党员干部争标兵、农民群众争积分的“三
联三争”机制,推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实现全层级、全流程、全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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