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9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P. 929
附 录
心支持“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领导挂钩帮扶责任制。市
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帮扶包县,县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包村委会。二
是建立单位挂钩帮扶责任制。市、县两级安排162个单位重点挂钩帮扶162个贫困村委
会。三是建立企业挂钩帮扶联系制。按照“就近、就便、自愿”的原则,鼓励动员500
户企业深入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四是建立挂职扶贫干部帮扶责任制。各挂钩帮扶
单位选派一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到乡镇挂职开
展驻村入户扶贫工作,是中共党员的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不是中共党员的担任副乡镇
长,同时担任所挂钩贫困村委会扶贫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该村村党总支或支部书
记、主任任副组长,村委会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每个贫困村委会由1名县处级
领导、1个单位、2户以上企业组成挂钩帮扶组,由县处级挂钩领导任组长,牵头单位的
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挂钩帮扶单位和企业为成员。各挂钩帮扶组要确保2007年至
2008年筹集100万元的建设项目或资金帮扶定点挂钩贫困村。要严格帮扶项目及资金的
管理,各挂钩单位帮扶的建设项目以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资金的文件为依据。各挂钩单位
和企业的帮扶资金统一交各县(市)区财政局,以收款收据为依据。
(五)强化管理,落实制度。一是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
目的规划、论证、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按照审批的村级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部门配
合,依靠行业部门,按照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具体组织
实施项目的单位要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市、县“千村扶贫、百村
整体推进”领导小组要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
项目建设资料。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建立管理和维护制度。对各类扶贫项目的建设
规划、实施数量、建设内容、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物资发放等情况,实施
前和实施中进行公示、公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成后设立简介
牌(碑),将项目规模、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质量等内容公之于众,加
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及监督力度。二是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曲靖市财政扶贫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制定《曲靖市“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资金,认真执行资金报账回补制、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
额拨付到位。市、县监察、审计、财政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贫困村所有建设项目资金的
监督检查和审计,对违法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责任。
(六)严格考核,明确奖惩。制定具体的考核验收办法,2009年1月,由县“千村
扶贫、百村整体推进”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村进行考核初验,形成初验报告报市“千村
扶贫、百村整体推进”领导小组。2009年2月,市“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领导小
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按优秀、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综
合评议出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市委、市政府对整合资金措施得力、挂钩帮扶力度
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