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8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P. 928
(1978—2020)
产业办公室、农业、扶贫部门配合);民政部门负责贫困村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建设,完
善农村低保制度;发改委负责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扶贫部门配合);商务、
供销部门负责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金融部门要加大力度,为贫困村发展积极提
供信贷支持;建设部门负责村容村貌整治建设规划;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文明
办负责贫困村文明村建设;政法部门负责抓好平安创建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挂职
扶贫干部的选派、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负责扶贫项目
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在市、县“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领导小组的统
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扶贫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规划编制指导组,指导贫困
村编制好村级“866”工程实施方案。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动员群众酝酿
讨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群众比较满意的行政村“866”工程实施方
案。村级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各县(市)区“千村扶贫、百村整体
推进”领导小组进行论证、评审,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报市领导小组审批。市领导
小组批准的村级实施方案指导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实施。“千村扶贫、百村整
体推进”项目资金建设的重点,首先是优先解决与贫困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
收入关系最密切的户“八有”建设项目,其次是解决自然村“六有”建设项目,最后再
解决行政村“六有”建设项目。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围绕“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按照
“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
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项目计划的编报,重点整合包括
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各行业的发展资金
和挂钩帮扶资金,集中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资金的综合效益。162个贫困村
委会,每个村委会投入资金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各县(市)
区财政补助100万元,整合各级各部门各类项目资金筹集100万元,各挂钩帮扶单位、
企业和社会各界筹集1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资金2007年8月底前必须到位50%,
2008年5月底前必须到位50%,其余资金在2007年至2008年两年落实到位。各县(市)区
根据每个贫困村委会所辖自然村、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程度,分大、中、小三种类型,
科学合理地调整分配资金,其中,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整合各级各部门的各类项目
资金调整幅度控制在25%以内,确保规模最小的贫困村委会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各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严肃工作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
署上来,按照部门工作职责要求,2007年至2008年所有部门项目资金必须优先保证全市
162个贫困村委会的1531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委会各部
门整合资金投入100万元。
(四)广泛动员,挂钩帮扶。要广泛动员一切力量向贫困“宣战”,形成全社会关
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