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2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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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占农村总人口的4.6%,累计发放保障金11955万元。
                 2009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全市对农村低保的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及低保专项资金管理、低保经办人员纪律等
            做了严格规定。是年1月,全市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调整到60元,城乡低保
            31.8万人电子台账录入到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城乡低保管理更加规范。全年全市农村

            低保保障共24.24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7%,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农村低保3648
            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7248万元。

                 2010年,市政府将城乡低保列入2010—2012年政府“重点督办的实事”,农村低保
            月人均补助标准由上年的60元提高到70元。当年,全市民政部门组织5个检查组集中对
            农村低保开展清理整顿,对各县30%以上乡镇和村(居)委会进行随机抽查,纠正了部

            分地方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全市保障人数26.09万人,比上年净增
            加18544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4.93%,发放低保补助金20550万元。

                 2011年,市政府将城乡低保工作列入全市20项重点督查工作之一。农村低保标准
            从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4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比2010年提高12元,达到82

            元。全年新增保障人数32148人,农村低保保障人数29.3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9291万
            元,比上年累计多支出875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5.6%。

                 2012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5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
            准由上年的82元提高到94元。全年农村低保233293户368393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
            6.92%,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5735万元。

                 201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随后下发《曲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
            排。是年7月,全市组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

            村低保16260户33209人。同年,全市形成“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
            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的发放模式,城乡低保按季领取,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资

            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
            185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213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14元,达到108元。全市保
            障农村低保对象28.17万户,共计41.98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76亿元。农村低保

            对象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比例由2007年的3.85%增加到8.23%。
                 2014年,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22个市直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统

            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
            政策的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推进“一门受

            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依托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设立
            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窗口。是年3月,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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