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5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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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社会保障扶贫



               贫摘帽兜底保障工作。5月,全市民政行业扶贫现场会在罗平县召开;同月,市民政局
               制定《曲靖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开始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

               《省民政厅关于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市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
               保”,833名“政策保”中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全部清退,日常动态管理共清退农村

               低保对象157714户150149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3423户81817人;7月,全市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比2017年提高280元,增8.7%;农村低保补助水

               平每人每月提高35元,平均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03元,比2017年每人每月168元,增
               20.83%。其中,A类保障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292元,B类保障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205
               元,C类保障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

               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要求,市民政局通过政务网公开、政务大厅发布等形式公布各级
               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定期登陆云南省低保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受理、

               核实及答复处理等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154648户310586人,
               全年发放保障金76148.35万元。全市先后有72164户153083名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

               扶贫对象范围,其中已脱贫21495户41572人,未脱贫50669户111511人。





































                   2018年7月2日,富源县召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会议



                   2019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1月,市民政局对
               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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