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6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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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行业扶贫工作计划。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加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对兜底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作出

            具体安排,按月对建档立卡人员中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数据比对。省政府出台《关于进
            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以后,全市进一步加强排查力度,逐人逐户核
            查落实,民政、扶贫、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紧密协作,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人口
            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至12月底,全市有57405人残疾人纳入

            农村低保保障范围);6月下旬,全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由市民政局到各县(市、区)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指导,严格落实民政部《2019年全国农
            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落实

            精准救助。对社会救助系统中的4164条异常数据进行专项核查整治(其中,2186条不符
            合条件的异常数据在系统内做停发处理,其他核查后仍然符合享受待遇的对象作出备注

            说明)。是年,全市累计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9227户42122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7287
            户51255人。同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比上年提高

            700元、增20%,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243元,其中A类保障对象不低于每人
            每月350元,B类保障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245元,C类保障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190元。

            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62708户31971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19719万元。全市有80968
            户170557名低保对象先后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范围,其中已脱贫63081户共计131905
            人,未脱贫17887户共计38652人。

                 2020年,市委、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市民政部门制定下发
            各类脱贫攻坚有关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通知等文件40余份。按照省民政厅《2020年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最
            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严厉惩治县、

            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
            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政务网公开、政务大

            厅发布等形式公布各级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妥善做好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投诉
            举报处置等工作,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投诉渠道畅通。是年3月,脱贫攻
            坚“挂牌督战”工作开始,在市级督战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组建5个督战小组,到全市

            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随机抽取32个乡镇(街道),重点对各县(市、区)
            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和2019年脱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
            案的通知》要求,逐人逐户核查落实,民政、扶贫、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联动,将重

            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
            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已纳入低保范围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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