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4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P. 514
(1978—2020)
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9)》,对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作出
安排部署。随后,市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
衔接工作,开展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全年累计清退农村低保对象28182人,新增农村低
保对象20996人;10月,罗平县率先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的“两线合
一”,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25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从当年
7月起提高全县农村低保补助水平,A类(重点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
月260元,B类(基本保障对象)提高到每人每月164元,C类(一般保障对象)提高到每
人每月124元。市级加大对罗平县扶持力度,在救助经费上给予罗平县大力倾斜,全年
累计下达罗平县社会救助资金9526.92万元,比2015年增加2232.22万元。同年,除罗平
县外,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25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933元,月人均补
助标准比2015年提高17元,达到160元。其中,A类(重点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不低于每
人每月240元,B类(基本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160元,C类(一般保障对
象)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110元。至年底,全市有农村低保306982户414871人,全
年发放保障金7.61亿元。全市有60345户182205名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范围,
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户数和人数的24.82%和22.92%,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占全市农村
低保对象的43.78%。在“五个一批”脱贫措施里,有39485户62490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
脱贫。
2017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293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20
元,提高287元。其中,罗平县、师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50
元,率先实现“两线合一”。全市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168元。其
中,A类(重点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270元,B类(基本保障对象)补助
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168元,C类(一般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116元。全
市组织开展由市民政局、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参与的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对低保对象
有车辆、参股、房屋登记、公职信息、预售房屋登记等存疑信息9288条进行逐一核实;
全年清退农村低保对象66021户88625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7978户52672人。切实做
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是年10月20日,按照《省民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
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文件的通知》要求,全市进一步加强
“正确处理贫困发生率和农村低保覆盖面关系”工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
策的有效衔接。至2017年12月底,全市有农村低保268939户378918人,全年发放保障金
80481.64万元;有88053户124671名农村低保对象先后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范围,其
中,已脱贫25733户33952人,未脱贫62320户90719人。
2018年,曲靖市全面实现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市委、市政府出台《曲
靖市打好兜底保障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市民政局对随后3年的社会
救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工作组到9个县(市、区)实地指导脱
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