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5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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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由市、县卫生局负责落实)
2.村级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加大村委会办公用房、村级活动场所等建设和维修改造
力度,实现软硬件达标配套,实行一室多用,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由市、县
民政局负责落实,市、县党委组织部、住建局、文体局配合)
(九)社会保障工程
1.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由市、县卫生局负
责落实)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由
市、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3.农村五保老人生活保障。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提高
集中供养率。(由市、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4.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措施和办法,全面覆
盖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十)基本队伍和基本制度建设工程
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认真抓好党
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全面推行“四议两
公开”工作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规范运行。
(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实施计划和时间步骤
(一)实施计划。从2012年12月起,全市每年实施45个村委会,各县(市、
区)每年启动实施5个村委会,要求安排在同一乡(镇)并且要求集中连片,实施时
间16个月。
(二)时间步骤。分为五个阶段:一是调查研究、建档立卡阶段(1个月,第一批
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实施方案编制阶段(1个月,第一批2013年1月1日至
1月31日);三是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第一批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县、市完
成各项目村山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规划的审核、修改、完善、审批工作;四是组织实施
阶段(12个月,第一批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五是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阶
段(1个月,第一批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要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体现特
色、群众满意”的要求,在市、县山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
县(市、区)扶贫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规划编制指导组,指导各项目村编制好山
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规划。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制定科
学、合理、操作性强、群众满意的山区连片综合扶贫开发规划。规划由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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