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7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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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成任务、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综合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前9名村委会,给予村
               “两委”班子奖励2万元,驻村指导干部奖励1万元,对驻村指导干部按干部选拔的有关

               规定和干管权限提拔一级;对其他综合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村委会,给予驻村指导干部奖
               励5000元;对综合考核为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按干部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干管权限
               提拔一级使用,乡(镇)长给予重用;对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指导干部延长驻村时间,不

               合格不出村;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村,县级挂钩领导及县直挂钩帮扶单位的主要领导和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当年公务员考核不能评为优秀,3年内不得提拔和调

               动;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以上工作纳入市级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作为衡
               量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重要政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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