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6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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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20)
构,为搬迁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为:5000-10000人建设一个社区
卫生服务站,30000-50000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城镇养老保险政策。做好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搬迁群众迁入城镇安置后,根据就业情况,可自愿参加当
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落实最低生活保
障政策。原已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搬迁群众,搬迁后按安置地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
障待遇。对生活条件困难的搬迁群众,符合特困救助供养、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
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二十五)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领导核心作
用,依靠基层党组织在搬迁前宣传发动、搬迁中跟踪服务、搬迁后发展保障,坚持搬迁
与脱贫同步、安居与乐业并重,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劳务产
业化互促互进、互相融合。组织发动带着搬。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成立
易地扶贫搬迁党工委,在迁出地和安置点成立工作组,实行干部包片、党员包户工作制
度,面对面宣传政策,与群众算清搬迁进城、生活改善、教育医疗、后续发展、子孙受
益“五笔账”,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搬、搬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引导群众主动搬迁、
共享城镇优质资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城乡融合统筹建。发挥党组织在政策制定、规
划引导、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推行以县城安置为主、中心集镇安置
为补充的城镇化集中安置方式,安置工程全部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管理,实现安置新区
建设与现有城区相互衔接,努力把安置点建成新社区、把新社区连成新片区、把新片区
融入新城区,增强安置地的吸引力,推动人口和资源要素向城镇集中,为新型城镇化注
入新动力和人口红利。在项目建设中,成立由指挥部、工作组、建设方、监理方、搬迁
户等党员组成的临时党支部,由群众推选村民代表成立建房理事会,严把选址、设计、
价格、质量“四关”,全程参与和监督项目建设。群众参与民主管。安置点建设之初即
成立党组织及群团组织,按照城镇社区设置标准和管理方式,按程序审批设立街道办事
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合理设置岗位,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面开展安
置点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统筹建设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同
步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及时解决群众落户和就医、就学等实际问题,衔接好低
保、医保、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产业扶持、金融扶持、挂钩扶持等政策。建立党组织广
泛动员群众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制定安置点村规民约(居民公
约),推行片长制、楼长制等网格化管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促进搬迁群众
与安置地的有机融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及残联、老龄委等组织优势,组
织开展“结对子”、新老市民“手牵手”等活动,实施搬迁人口社会融入、特殊群体关
爱行动,促进搬迁群众在心理、思想和精神上尽快适应新环境,建设和谐社区。
七、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市、县两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机构,建立上下贯通、衔接顺畅、责任落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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