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7 - 曲靖市扶贫志(19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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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行有力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指挥部领导班子,落实人员编制,完善工作制度,工作力
量与搬迁任务相匹配。
(二十六)建立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
委、市政府负责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县(市、区)党委、政府
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象精准识别、安置选址、项目
建设以及旧房拆除复耕、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
管理等组织实施和稳定脱贫工作。
(二十七)建立指挥体系。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
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市
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执行指挥
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副指挥长,统筹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
迁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细化落
实政策措施,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合力。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市扶贫办负责按照精准扶贫要求识别、审核、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指导做好后
续脱贫帮扶、脱贫销号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保障,组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指导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集中安置点施工图审查、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市规划局
负责指导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选址定点、规划设计、审查工作。市农业局
负责指导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扶持搬迁户后续产业发
展,指导项目所在县(市、区)盘活农户进城之后的原有承包地,采取兜底流转等措
施,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实现搬迁群众“离地不离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搬迁群众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劳动
力输出转移工作,多方位扩大就业渠道,确保每户搬迁家庭有一人实现就业。市商务局
负责指导项目县(市、区)城镇集中安置点的商铺、集贸市场等商业网点建设,满足搬
迁群众购物需求,盘活安置点的商铺、集贸市场、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组建物业合作
社或由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收益用于补助搬迁群众的生活。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
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合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十八)建立执行体系。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领导
班子,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力量与搬迁任务相匹配。认真履行县
(市、区)党委、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第一责任,全力抓好易
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十九)建立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
市纪委市监委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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